普法“声”入苗乡,推普“语”你同行
普法“声”入苗乡,推普“语”你同行
——“龙声千里”实践团赴彭水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法宣传
2026年暑期,黑龙江职业学院“龙声千里”实践团成功入选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的“千团万人推普强国行”重点团队。师生11人跨越三千公里,从松花江畔来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开展“推普+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实践团深入红军渡广场、罗家坨苗寨、黄家镇先锋社区、同欣社区托管班等地,将普法宣传送进红色地标、送入苗寨村户、送到社区课堂,以青春力量助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
红军渡广场: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
红军渡广场是为纪念1934年贺龙率领红三军将士渡过乌江而建,也是彭水县法治文化街区中心,设有“苗享平安”法治驿站,是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的地标性场所。实践团结合广场的红色历史底蕴,面向过往群众开展法治宣讲。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手册、方言与普通话对照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重点解读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核心条款,包括“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等内容。针对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日常用语用字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问题,成员们结合专业所学逐一耐心解答,并现场演示正确发音和规范书写,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精神,自觉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融入日常生活。

同欣社区托管班:数智普法,寓教于乐
在同欣社区托管班,实践团将数智普法融入暑期托管服务。队员们针对儿童认知特点,现场播放了自主原创的AI普法漫剧视频——卡通形象"小龙人"化身普法小卫士,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家通用语言”“规范汉字”等抽象法条,融入“小兰花找工作”“苗寨直播间”等趣味小故事。9岁的王梓涵兴奋地说:“原来法律里写着我们要说普通话呀!这个小龙人太可爱了,我也要像它一样当普法小卫士!”
队员还推介了团队自主开发的“龙声千里”微信小程序,重点展示了新上线的“法护万家”普法专栏,孩子们争先恐后点开“普法小剧场”互动答题,8岁的陈梓浩举着手机雀跃不已:“我答对啦!赢了三朵小红花!”托管班李老师看着孩子们热烈讨论的场景,欣慰地表示:“这种‘漫剧+小程序’的数智普法方式孩子们喜欢,记得住、用得上,真是把法治课堂装进了口袋里。”



黄家镇先锋社区:红色推普,法治课堂浸童心
在黄家镇先锋社区,实践团将推普普法与红色教育相结合,为社区留守儿童开设“普法小课堂”。队员们用生动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内容,通过趣味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法律知识、感受语言魅力。活动融入纪念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孩子们用普通话齐声诵读《七律·长征》,在红色诗章中体悟长征精神,在标准诵读中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活动期间,实践团与先锋社区正式共建实践育人基地,立足红色老区基层阵地,建立长效结对帮扶机制,让普法与推普工作从“三下乡”变为“常在乡”。




罗家坨苗寨:入户普法,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鞍子镇罗家坨苗寨,实践团将普法课堂搬进村民家中。队员们两两分组,逐户走访,针对苗寨村民日常交流以方言为主、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有限的实际情况,用“普通话+方言”双语对照的方式通俗讲解法律条文,并结合快递反诈、直播带货规范等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以案说法、以事释法,帮助村民增强法治意识。一位苗族嬢孃听完讲解后说:“原来国家还有专门的法律推广普通话,这个我们以前真不知道。”入户普法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



从红色广场到社区课堂再到苗寨村户,“龙声千里”实践团将普法宣传的足迹印在彭水大地上。此次系列活动将红色基因、法治文化与民族情谊融为一体,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实践团成员表示,这次跨省普法既是一次专业实践,更是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课堂。下一步,团队将持续深入基层,依托“龙声千里”小程序和校地共建育人基地,用青春行动传递“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理念,为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注入青春动能。




















